残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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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不要称我为粉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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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丝原本是追星族的代名词,这些人可以不辞辛劳,驱车百里甚至是千里去参加某个明星的演唱会,会花大量的资金去购买他们已经听上过千百次歌曲的CD,也会迫不及待地等待那些明星的下一张专辑,他们是某个明星的忠实拥护者,有些甚至已经达到了狂热的地步。那些疯狂的人虽不能被大众所理解,但他们是值得敬重的,因为他们有自己的追求,他们相比一般人更加执着。

一个人喜欢一个人或物到达可以容忍它的缺点,并且在他人面前会极其维护它,能够不舍不弃,那么他才可能称得上是某某的粉丝,否则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关注者,只不过他付出的时间比一般人多一些。

随着互联网的崛起和小米网络营销模式的成功,“粉丝”一词被广泛应用,时至今日它已被用烂,甚至在人们的口水战中“粉丝”已等同于“脑残”。现在的一些事情变了,只要你对某项事情或个人稍微关注,无形中你就加入了它的粉丝行列,成为了他人炫耀和卖弄的资本。

最近常做的事情就是上简书看文章,或者是玩弄我的Ubuntu系统,但我并不喜欢别人称我是它们的粉丝,我更愿意他们称我是这个平台或者系统的忠实用户。我对它们的喜欢并没有达到热爱的地步,或许有一天我可能会离开简书去类似百度百家、腾讯大家这样的平台,或者换一个操作系统折腾一番。

“粉丝”原本是一个中性词,现在让我听起来有一种贬义的感觉,所以请我不要称我为某某的粉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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